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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發(fā)表時間:2021-08-06 17:35:00瀏覽量:1290【小中大】
10月14日,公安部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,集中發(fā)布100項公共安全行業(yè)標準,其中交標委歸口標準共6項,主要支撐保障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水平提升、重大活動交通安全暢通及交管新技術應用。
《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(guī)范》系列標準已于10月1日開始實施,包括4個部分內容:第1部分是通用要求;第2部分是小型汽車駕駛;第3部分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;第4部分是摩托車駕駛。
新規(guī)范既適用于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駕駛機動車,也適用于機動車駕駛人宣傳教育、培訓和考試。因為它規(guī)定了機動車駕駛人在使用機動車中安全文明操作的基本要求、駕駛身體狀態(tài)要求、觀察要求、信號裝置和安全裝置的使用要求、停車和避讓要求、高速公路駕駛要求、典型路況與環(huán)境駕駛要求及交通事故處置要求。
在這份新規(guī)范里,對以往的一些標準進行了細化,也加入了一些新東西。下面來看看文件中通用要求部分的一些細則,因為它適合所有的汽車駕駛員,其他部分內容是在通用基礎上進行細化延伸。
1.基本要求
在基本要求篇章中,對駕駛證使用要求、機動車使用要求、駕駛著裝要求等作了規(guī)定。
其中,關于駕駛證使用要求,駕駛人因年齡超出準駕車型規(guī)定范圍的,應按規(guī)定換領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;關于駕駛著裝要求,駕駛機動車不應赤腳,不宜穿高跟鞋、拖鞋等影響安全駕駛的鞋。
2.駕駛身體狀態(tài)要求
在駕駛身體狀態(tài)要求篇章中,提出了酒精及藥物管理、禁止疲勞駕駛、禁止分心駕駛、情緒管理等標準。
大家都知道駕駛員喝酒后不能開車,如今要求駕駛員在攝取含有酒精的飲品或食物后也不應駕駛機動車;近些年經常宣傳教育駕駛員不能疲勞駕駛,因為危害極大,這次規(guī)定駕駛員連續(xù)駕駛時間不應超過4h,高速公路連續(xù)駕駛時間不宜超過2h;另外,撥打/接聽手持電話、收發(fā)信息、觀看電視等分散駕駛注意力的行為,在開車過程中也不應出現(xiàn)。
3.觀察要求
在觀察要求篇章中,對后視鏡使用要求、行車觀察要求、導航設備的使用等作了規(guī)定。
在使用后視鏡時,每隔5s~8s用余光掃視一次,隨時了解車輛周圍道路交通狀況;在行車時,通過路邊停有車輛的路段時,應保持橫向安全距離,必要時減速,注意停駛車輛打開車門或突然起步;在使用導航設備時,應在出車前或停車時設置,行車中不宜手動操作導航設備。
4.信號裝置使用要求
在信號裝置使用要求篇章中,對燈光的使用、喇叭的使用等進行了規(guī)定。
關于轉向燈,未施劃導向車道的,應提前30m開啟相應的轉向燈,路邊停車起步、變更車道、超車、掉頭、駛離環(huán)島、靠邊停車時,應至少提前3s開啟相應的轉向燈,完成駕駛操作后關閉轉向燈;在使用前照燈時,夜間通過急彎、坡路、拱橋、人行橫道或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,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,另外夜間路邊臨時停車時,應關閉前照燈,開啟示廓燈;關于危險報警閃光燈,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發(fā)生故障,需要停車排除故障,或發(fā)生交通事故時,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,難以移動的,應持續(xù)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,另外牽引故障機動車時,牽引車與被牽引車均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。
關于喇叭使用,駛近急彎、坡道頂端等安全視距不良的路段以及超車或遇有緊急情況時,應鳴喇叭示意。聽到對方喇叭聲時,宜鳴喇叭回應。另外,遇前方校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、打開停車指示標志時,后方停車等待的機動車不應鳴喇叭或使用燈光催促校車。
5.安全裝置使用要求
在安全裝置使用要求篇章中,對安全帶的使用、防滑鏈的使用、三角警告牌的使用、滅火器的使用等進行了規(guī)定。
機動車駕駛員在自己系安全帶時,宜提示乘車人員使用安全帶;冰雪路面行車,宜在驅動輪上安裝使用防滑鏈;在道路上使用三角警告牌時,應設置在來車方向50m~100m處,但在高速公路上,應設置在來車方向150m外;裝備有滅火器的機動車,應確保裝備的滅火器在有效期內,并掌握使用方法。
6.停車和避讓要求
在停車和避讓要求篇章中,對應急車道使用、避讓緊急車輛、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、停車、避讓校車等進行了規(guī)定。
關于應急車道,雖然經常宣傳教育不能隨便使用該車道,但是遇到擁堵情況,還是有不少司機冒險試錯,這次規(guī)范再次聲明駕駛機動車不應占用應急車道行駛或停車;開車在路上遇緊急車輛時,應根據道路、交通情況開啟轉向燈,向左側或右側避讓。
7.高速公路駕駛要求
在高速公路駕駛要求篇章中,對駛進高速公路、高速公路行駛、駛出高速公路等進行了規(guī)定。
經加速車道進入高速公路主線,應在進入加速車道時,開啟左轉向燈,沿著加速車道迅速將速度提高到60km/h以上,觀察左后視鏡,保持安全距離,平順進入車流,關閉轉向燈。
在高速公路行駛中發(fā)生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,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,組織乘員下車撤離至護欄以外等安全地點,必要時報警,如果車輛能夠移動的,將車輛移動至右側路肩上或應急車道內,并在車輛后方來車方向150m以外擺放三角警告牌。
在駛出高速公路時,遇有500m出口預告標志后,開啟右轉向燈,做好進入減速車道的準備,不應超車,如果錯過出口,應繼續(xù)向前行駛至下一出口駛離,不應緊急制動、停車、倒車、掉頭、逆行或穿越中央分隔帶等。
8.典型路況與環(huán)境駕駛要求
在典型路況與環(huán)境駕駛要求篇章中,對典型路況、典型駕駛環(huán)境等操作進行了規(guī)定。
在交叉路口,向左轉彎時,偏頭觀察前風窗玻璃左側立柱盲區(qū),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;向右轉彎時,觀察右后視鏡并回頭觀察后視鏡盲區(qū),確認安全后勻速轉彎駛入目標路段外側機動車道。
在涉水路段,通過涉水路段前應查明水情,確認安全后,低速均勻一次性通過,通過涉水路段后,應低速行駛一段路程,間斷輕踏制動踏板,直至恢復制動效果。
在冰雪道路,車輛起步時,應輕踩加速踏板,車輛前進后緩慢加速,避免緊急制動和急打方向。
在山區(qū)道路,通過連續(xù)下坡路段時,應選擇中低速擋位,利用發(fā)動機制動;駛近急彎路段前,應仔細觀察,減速后靠右進入彎道,并鳴喇叭示意;駛入隧道前應注意觀察交通標志,按標志規(guī)定控制車速、使用燈光、鳴喇叭。
遇到惡劣氣象時,例如霧、雨、雪、沙塵、冰雹等,當能見度小于50m,一般道路最高行駛速度不應超過30km/h,高速公路上不應超過20km/h,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或就近駛入服務區(qū)。
9.交通事故處置
在交通事故處置篇章中,對現(xiàn)場處置、報警要求等進行了規(guī)定。
在路上發(fā)生交通事故,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,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,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,采取現(xiàn)場拍照或標劃事故車輛現(xiàn)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,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,按要求在來車方向設置三角警告牌后,雙方可通過互聯(lián)網在線自行協(xié)商處理,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,可通過互聯(lián)網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。
其次,報警時應說明事故發(fā)生或發(fā)現(xiàn)的時間、地點、車輛類型、車輛號牌號碼,人員傷亡情況、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以及危險物品的種類、是否發(fā)生泄漏、是否存在逃逸等情況以及報警人自己的姓名、聯(lián)系方式等。具備條件的,宜通過電子設備發(fā)送事故地點信息。
以上只是部分標準要求,更多詳細的內容,可以查閱《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(guī)范》。